1、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过户房产。老年痴呆症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需要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法律分析:老人患老年痴呆的话,如果在患病前立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应该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管理,到老人去世后由其继承人按顺序继承。
如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继承开始前,必须先剔除老年痴呆一方的一半房产所有权。老年痴呆一方的继承权,尤其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行使。
有关部门发给因工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军人的生活补助,归个人所有,这类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由于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能靠他们自己去确认了。
妻子老年痴呆,丈夫作为监护人不能代替妻子决定房产分配。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是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于法律严格保护着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对房产进行处分会使被监护人财产减少,所以是不能代替妻子决定房产分配的,丈夫只能处分自己的房产份额。
不可以完全代理其房产的产权。老年痴呆一方已经失去了完全行为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另一方可以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保护被监护人(老年痴呆一方)的利益,但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而这个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主的配偶对房主的房子产权是享有共同只配的权利。在房主患病——老年痴呆,这在民法中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妻子就是丈夫的法定监护人。是可以代表丈夫做出法定的民事行为。但有一点,那就是妻子不能利用这种代理行为为自己的亲属牟利。
老年痴呆症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需要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如果近亲属中有人对他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我个人认为意定监护人能继承房产,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老人没有法定继承人,那么其财产就由意定监护人继承。怎么说呢,我国的法律是支持意定监护人继承财产的。
在老年痴呆患者失去全部民事行为能力之际,家属不能擅自处置其财产。首先,需要经法定程序才能支配老人财产,比如申请担任其监护人。然而,即便成为了监护人,也须首先保障被监护者利益,不得侵害老人财权。无合法依据擅自支配老人资产,无疑侵犯了老人权益。假如老人清醒时已立下有效遗嘱,对财产做出明确划分,那么就应依照遗嘱执行。
如果子女孝顺,父母将钱财交给他们保管通常是可行的。相较于父母,子女受骗的风险要低得多,尤其是在面对保健品推销和P2P理财产品时。近年来,这类欺骗案件屡见不鲜。因此,在子女孝顺的情况下,将钱财交给他们保管不仅可以减少风险,还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法律分析:老年痴呆症的病人,其子女不能处分其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一,如果财产是儿子的财产,父亲是无权处置的,即使有遗嘱,也是超出权力范围,是无效的遗嘱。第二,如果遗嘱处置老人自己的遗传,只要遗嘱不违法,当然有效。财产按照遗嘱继承。第三,如一方不尽赡养义务不当然失去继承权,但法律规定,有赡养能力但不尽赡养义务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