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财产分配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离婚共同财产如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如果双方有约定,比如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会按照约定来判决。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通常会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即你们自己商量怎么分;协议不成的,才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两口子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两口子离婚财产分配,具体情况如下:(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贡献、收入、财产来源等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具体来说,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包括家务劳动、子女抚养、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贡献。夫妻双方的收入状况,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收益等方面的收入。
这个财产要按公公、夫妻、子女三份平均分配。婚前财产由夫妻共同做生意赚取,夫妻二人可各得一份财产。夫妻婚前子女(如果有的话)应该得一份财产,孩子随谁,由谁替为管理。尽管公公没有挣过一分钱,但他抚育了他的儿子,没有公公便没有儿子、妻子的一切。
分割时须遵循如男女平等、保护妇孺、无辜者、尊重个人意愿以及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等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平等原则:平均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尊重协议优先原则:对于夫妻双方合法约定的,应依约执行;但若约定规避法律或无效,则依照共同财产规则处置。 有利于生产便利和生活舒适等原则。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处理婚后房产的分配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法则,一旦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么若其中一方主张独占房产,便必须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此补偿金额通常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或房产价值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