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要求法院重新制定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在法院通知...
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要求法院重新制定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在法院通知执行方案后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之诉。法院经过核实,在执行上的确存在问题的,会修改之前的分配方案。
第一类是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此类异议仅限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的违法性提出,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对异议裁定不满,可申请复议,但不可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有五种类型,分别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人执行异议、执行分配方案执行异议、裁定异议等。执行异议是对执行的行为存在错误的行为,得到救济的法律途径。 执行异议是对错误的执行行为及执行标的予以排除,从而得以救济的法定途径。
执行异议的分类:执行异议分为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执行行为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要求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的行为。执行标的异议则是指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财产部分或全部主张权利,要求法院停止或变更的请求。
〖One〗如果相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反对异议,则由异议人以反对异议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为被告直接向执行法院提起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需要注意的是,该类诉讼只能审查债权人之间的实体争议,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应该使用参与分配程序等公权力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进行审查。
〖Two〗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也应参加,且异议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异议之诉。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Three〗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要求法院重新制定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在法院通知执行方案后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之诉。法院经过核实,在执行上的确存在问题的,会修改之前的分配方案。
〖Four〗异议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异议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支持其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保护异议方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分配方案异议法律规定为股东、合伙人等提供了维权途径和保障。
〖Five〗我们认为,上述问题都涉及到实体争议,因此,应当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从该解答的内容来看,显然民诉法执行解释将可以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异议限定为实体性异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也应参加,且异议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异议之诉。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要求法院重新制定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在法院通知执行方案后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之诉。法院经过核实,在执行上的确存在问题的,会修改之前的分配方案。
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分配方案不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根据异议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执行实体异议分为:当事人执行实体异议和案外人执行实体异议。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